新北市三重發生一起強盜性侵案件,受害的是22歲朱姓女子,跟張姓網友相約旅館見面,但沒想到進了房間,對方用電擊棒限制行動,女子嚇得只能乖乖服從被性侵得逞,甚至最後女子上廁所時,張姓男子還趁機偷了她包包內的1萬2千元現金直接落跑。
20號晚上10點多,在新北市三重正義南路上的一間旅館,22歲的朱姓女子和31歲的張姓男子透過手機交友軟體認識,相約旅館見面,但在房間裡男子持電擊棒威脅作勢要攻擊女子,最後女子反抗不成被性侵得逞,男子還趁女子去上廁所時洗劫財物。
警方vs.張姓男子:「(拿人家多少錢),1萬塊 ,(1萬塊而已嗎,你確定1萬塊?想清楚喔),好像是1萬1吧。」
警方循線追查,在這桃園楊梅的資源回收場逮到這名張姓男子,一開始他還矢口否認,不過最後在他住處查出電擊棒和犯案衣物,嫌犯無從狡辯。
三重分局代理偵查隊長鄭偉豪:「全案就依強盜還有強制性交罪,移送偵辦。」
令警方起疑的是,男子沒有前科,也有正常工作,卻偷走1萬2千元,還用無摺存款存到自己戶頭,也因此留下犯案證據。
三重分局代理偵查隊長鄭偉豪:「他的犯意是講說,因為他之前曾經約過網友,出來見面的時候被人家乾洗,所以他隨時帶著這個電擊棒要防身,但我們警方對他的動機,還是保持高度的懷疑,而且懷疑說他不是只有犯這一件案子,擴大偵辦中。」
張姓男子性侵又洗劫被害人錢財,實在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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