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想重行公告行政院意見書 中選會遭最高行打臉:不准!


發佈時間:2018/11/19 21:47
最後更新時間:2018/11/19 21:47
最高行政法院。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最高行政法院。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中選會於10月24日做出公投公告,卻於11月2日對公投第9案至第15案進行行政院意見書的修正並重新公告,下一代幸福聯盟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下稱北高行)11月7日裁准,然而中選會不服提抗告,今(19日)最高行政法院(下稱最高行)駁回抗告,並指中選會不得重新公告行政院意見書。
 
根據公投法第17條,包括公投日期、投票案主文、理由書及政府機關意見書等等,都必須在選前28天公告完畢。然而中選會卻在11月2日突然公告修正行政院意見書,儘管已於11月7日被北高行認定違法,但中選會依然故我並提出抗告。今最高行認為中選會沒有任何理由,駁回抗告,並指中選會不得重新公告行政院意見書。

 
 
最高行表示因投票在即,若中選會將行政院意見書公告,除了影響民眾投票的意願,也會使公投案所欲創制立法原則之多數意見無法公平客觀呈現,另外對人民所造成的損害無法回復原狀,更沒辦法以金錢賠償。

實習編輯/陳柏良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永續生活◢

👉天然護膚市場升溫!無添加敏肌也可用

👉精油保養最低49折再享1111折111

👉0水保養・以油養膚,精油保養快跟上


#中選會#公投#行政院意見書#違法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190

0.0545

0.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