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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亞軒無照競速飆車害3死 檢警認定「不算殺人」

編輯 何文君 報導
發佈時間:2018/11/13 15:53
最後更新時間:2018/11/13 15:53
圖/TVBS
圖/TVBS

今年10月11日晚間,21歲男子謝亞軒、22歲男子黃佑呈,在南京東路四段無照競速飆車,謝亞軒失控衝撞人行道及騎樓,造成3人死亡,北檢今認為2人沒有「不確定故意殺人罪」的犯意,不構成殺人罪,改依公共危險罪、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起訴。

事發當時,謝亞軒違規行駛在內側公車專用道,突然車子失控,往右衝向人行道,當時一對黃姓夫妻正下車整理資源回收,無辜慘遭撞擊,連帶波及到大樓的64歲保全,3人當場喪命,現場血跡斑斑,驚悚車禍震驚社會。

 

圖/TVBS

檢警調查,2人開庭時謝亞軒還說,覺得自己「很會開車」,所以沒有去考駕照,並責怪當時車輛煞車有問題,方向盤轉不回來,才會失控釀禍,更強調當時沒有在競速,謝亞軒還說,「如果是飆車的話,我就會超過他」,離譜言論令人傻眼。

謝亞軒指出,事發前一天他曾到維修廠修車,師傅有提醒煞車有問題,不料隔天就發生事故,事發後檢警對謝亞軒驗尿,發現有2級毒品反應,但只能證明他曾吸過毒,對於案發當下他意識狀況正常,因此無法證明肇事原因是毒駕造成。

 
圖/TVBS

北檢一開始以殺人罪聲押2人,不過法官裁定2人以15萬、10萬交保,謝亞軒因繳不出保證金遭羈押,一度向法官求情「想出去」,但今台北地檢署偵結此案,認為2人沒有不確定故意殺人的犯意,不構成殺人罪,因此謝亞軒被改依公共危險罪起訴,黃佑呈改以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起訴,判刑最輕7年,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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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速#無照#車禍#撞死#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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