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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撞死工讀生 原900萬換緩刑二審翻盤

記者 吳淑萍,謝古菁 / 攝影 黃國鈞 報導
發佈時間:2018/10/16 22:50
最後更新時間:2018/10/16 22:50
圖/TVBS
圖/TVBS

一名莊姓台商,2年前在苗栗,酒駕撞死一名郭姓工讀生肇事逃逸,後來900萬和家屬和解。一審判決緩刑,但是二審法官認為,如果賠錢和解不用關,無異縱容有錢人酒駕,撤銷緩刑,改判3年10個月。案件還在上訴。被害家屬說,如果賠錢不用關,人命真是不值錢。媽媽說,這兩年像一個世紀漫長,如果孩子還在,明天是他22歲生日。

郭姓工讀生媽媽:「要讓自己平復下來,總是哭著睡著。」

 

孩子從出生慢慢拉拔長大,現在媽媽卻只能透過影片回憶他。寶貝兒子從小貼心,有兩個哥哥,最小的兒子最會撒嬌,總說媽媽是他的女友,逗媽媽開心。

郭姓工讀生媽媽:「他都說我是他的七仔,會問我說妳今天要吃什麼我請客,很多的點點滴滴。」

媽媽說,孩子如果還在,明天17號就是他22歲生日,但是他被酒駕的台商撞上,傷重不治。
 

圖/TVBS

郭姓工讀生媽媽:「2年對我來說,似乎過了一個世紀。」

2016年8月4號,43歲的莊姓台商,中午和朋友喝酒餐敘還開車,返家途中,在苗栗撞上郭姓工讀生,他高中剛畢業,在超商打工,送醫不治。

肇事駕駛肇事逃逸,跑回家呼呼大睡,警方找到時酒測值還有0.8,苗栗地院一審判2年,緩刑5年。

苗栗地院發言人宋國鎮 :「是初犯,而且犯罪後,已經和被害人達成900萬和解,而且已經給付完畢。」

法官衡量,被告900萬和家屬達成和解,而且是初犯,判緩刑不用關,檢察官和駕駛都上訴。

圖/TVBS

郭姓工讀生阿姨:「如果酒駕出去賠錢了事,然後就不用被關,我覺得這命真的很不值錢。」
 

二審法官認為,這樣一審判決,900萬和解換免坐牢,等於讓有錢人可以恣意酒駕撞死人,再用高額賠償逃避刑責,改判3年10個月,肇事駕駛再提上訴。案件還沒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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