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首名涉貪女檢察官陳玉珍 二審判12年


發佈時間:2018/10/16 14:10
最後更新時間:2018/10/16 14:10
圖為台灣高等法院刑事案發言人王屏夏。圖/中央社
圖為台灣高等法院刑事案發言人王屏夏。圖/中央社

前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被控收賄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認定她踐踏檢察官代表國家追訴不法的形象,危害司法公信,收賄期間長達79個月,犯罪所得2300萬元,判刑12年,還可上訴。

陳玉珍遭賭博電玩業者施永華檢舉,指控她長期當業者門神,收黑錢高達新台幣2300萬元,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陳玉珍、律師郭學廉;並依行賄、賭博罪起訴施永華,陳玉珍是首名涉貪的女檢察官。

 

一審台北地院開庭期間,陳玉珍一反先前在偵查時保持緘默,首度鬆口認罪,坦承違背職務收黑錢;台北地院民國103年7月判陳玉珍1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郭學廉犯洗錢罪,判處6月徒刑;施永華因自首行賄,依法免刑。

陳玉珍、郭學廉及檢方不服判決,均提起上訴,施永華部分,未上訴已定讞。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期間,陳玉珍多次因病無法為自己申辯而未出庭。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案發言人王屏夏指出,陳玉珍在收賄時,已從事檢察工作10多年,竟不思廉潔自持,從88年12月起每月收賄25萬元,期間長達79個月,金額高達2300萬元,踐踏檢察官代表國家追訴不法的形象,更出賣國家檢察權最深層的核心價值,危害司法公信。
 

王屏夏指出,合議庭審酌陳玉珍已認罪,也已繳回全部犯罪所得2300萬元,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她1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同案被告、與陳玉珍有私交的郭學廉幫助藏匿金錢及洗錢,判刑6月。全案可上訴。(中央社)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招財能量爆強的財富精油,還可抽Audi

👉偷做醫美嗎?臉怎麼亮成這樣

👉你有聽過洗髮精也要換季嗎?


◤EF海外遊留學專家◢

👉最後倒數! 暑假海外遊學團/營隊報名即將截止

👉半年/一年也可以「微留學」,高達6萬元折扣!

👉給自己一個遊學假期,同時提升語言及國際觀


#檢察官#陳玉珍#收賄#貪污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129

0.0619

0.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