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的關鍵往往只在一線之間,民國91年8月,警方在台北縣新莊發現一只紅色行李袋,裡面裝著雙手被人反綁的女屍,當時警方是根據報案人放在公廁裡的地圖,才尋獲遺體,追查死者的手機通聯,發現死後居然還能傳簡訊給家人,還用死者和男友才知道的暱稱,因為簡訊,嫌犯身分曝光,原來報案人就是兇手。
那一年,陷入愛河的彭文美和徐敏川,緊緊相擁拍照留念,親友見證兩人愛的承諾,礙於徐敏川還有婚姻,只能公開宴客,互許未來的濃情蜜意,也只停格在這一刻。
91年8月7日,下午5點,蘆洲分局接到綽號小白的男子報案,說自己和朋友殺了人,想自首卻被控制行動,只好趁著到公廁方便,留下藏屍地圖,要警察替死者伸冤;是惡作劇?還是真有其事?腦海的猶豫,抵不過人命關天。
根據小白的指示,員警到分局後面的公園廁所查看,果然一張A4大小的紙,上頭簡單的筆劃,點出藏屍地點,不是開玩笑,廁所裡真的有圖,也大大增加女屍存在的可能性。
案子轉到棄屍地的轄區-新莊分局,按圖索驥,17日,警方到青山路附近的山坡,沒意外的一只紅色行李袋出現眼前,透出一陣陣,刑警不陌生的屍臭味,打開一看,一具雙手被人反綁的女屍就在裡頭,這下子大事不妙。
10天來,從藏屍圖到找到屍體,一步步都照著小白的腳本走,小白到底是誰?當務之急,是先查明死者身分。
鑑識小組重回棄屍現場,想從幾公尺的山坳中找尋蛛絲馬跡,偏偏一無所獲,當時8月天,熱的很,屍體悶在行李袋,早就腐爛變形,哪裡認得出來原本的模樣,比對指紋沒結果,線索只剩下死者穿的衣服、裙子,和一條綠水晶項鍊、藍寶石鑽戒和手錶。
清洗行李袋裡頭男男女女的衣服,警方用展示模特兒還原死者生前打扮,失蹤人口家屬紛紛前來認屍,1個、2個、3個,8個人了,沒人露出哀痛神情,表面上無法確認死者身分,看似毫無進展,但私底下警匪鬥智已經展開。
時任新莊分局偵查小隊長徐志偉:「廁所取獲的那張手繪地圖上面,有採到徐姓嫌犯右食指的指紋,根據死者家屬的簡訊追查,確實是死者的電話SIM卡,這個電話SIM卡,是插在,是使用在徐姓嫌犯的手機,我們追查序號,就是徐姓嫌犯的手機。」
原來警方對小白的懷疑從沒間斷,懇請死者彭文美的家屬配合,鏡頭前強忍悲傷,讓嫌犯誤以為警方還在原地踏步,失去防備,暗中卻追查報案電話,居然是死者彭文美的手機號碼。
加上彭文美的姐姐和弟弟,也不斷收到死者手機傳來的簡訊,內容寫到說和朋友出去,兇嫌想製造死者還活著的假象,卻大意的用彭文美和同居男友徐敏川,才知道的暱稱稱呼弟弟,已經死了的姐姐怎麼可能傳簡訊?徐敏川於是最大的嫌疑人。
跟警方猜測的一樣,他早就不知去向,搜索死者和他的住處,一小截手機充電器的電線好眼熟,那不就是反綁彭文美雙手的電線嗎?
徐志偉:「當初嫌犯是用充電器電線捆綁死者,然後再把電線剪掉,我們重回現場去,把線頭跟綑綁死者的電線,經過刑事局比對出來,確實就是綁死者的電線,沒有錯,他把死者的項鍊拿去典當,典當的部分,我們也找到典當的當舖。」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這樣的定律適用在任何案件,一枚指紋、一通電話、一段電線,還有一張典當死者金飾的當票,散落在四處的證據,串成一把刺穿嫌犯心防的利刃,案發後20天,警方趕在徐敏川自我了結前,在他三重的租屋處附近將他逮捕。
當時的他早就買好木炭,決定輕生,要不是突然肚子餓,下樓買東西吃,警方多日埋伏,恐怕也只能等到一具屍體,原來小白就是徐敏川,殺了心上人後良心不安,才會用小白名義報案,迂迴手法,卻也步步留下讓警方有機可循的線索。
徐志偉:「這個彭姓女子,要跟其他的男子出遊,徐姓嫌犯就怒火中燒,在房間將彭姓女子雙手反綁,彭姓女子還有不停辱罵,嫌犯就掐她的脖子,犯案後,因為屍體一直沒有辦法處理,所以嫌犯就去買了一個紅色的行李箱,擔心皮箱有人的形狀出來,所以他除了把屍體放進箱子裡面之外,又塞了一些衣服,使人的形狀看不出來。」
因為嫉妒,殺了同眠共枕的女友,32歲的徐敏川原本是廚師,和同年齡的彭文美一起開餐廳,經營不善,結束營業後,沒工作,就向在茶室上班的彭文美伸手要錢,日子一久,再甜蜜的感情也被殘酷現實、無情譏諷消耗殆盡。
不甘心分手的怨恨,在徐敏川心中滋長,慢慢的,曾經緊抱彭文美的那雙手,成了勒斃她的魔爪,徐敏川最終用女友的生命,為感情畫下句點,賠上餘生的無期徒刑,更是他殺人最大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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