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以失戀為由,在一中商圈沿街向女子討抱抱,但一路被拒絕,最後沒等對方同意直接熊抱一名女子,這名被熊抱的學生氣得到警局報案,事隔5個月男子PO文道歉,說當初是失戀討抱,卻進了警局,以後不敢再亂抱女生了!
附上警局寄來的書函,上頭寫著他以正面熊抱方式性騷擾,雖然蘇姓男子坦承做錯了,但到一中商圈隨機訪問。
記者vs.逛街女子:「說失戀了可以抱我一下嗎?然後就直接抱上來,喔好可怕!」
直覺反應好可怕!
記者vs.逛街女子:「我會覺得他只想到他自己,因為他沒想到別人的感受。」
但事後反應也很兩極。
記者vs.逛街女子:「如果是妳妳也會報警?不會,我會揍他!我會說請你住手,可是可以聽他講(失戀狀況)。」
警方調查,這名蘇姓男子在5月15日晚間7點多,在一中商圈沿路詢問「我失戀了,可以抱我嗎?」,卻一直被拒絕。
記者vs.民眾(模擬情況):「小姐我可以抱妳一下嗎?」
最後也沒等人家同意,直接靠近熊抱,被害女子進警局報案!
員警調查,這名蘇姓男子已滿20歲,待業中,因此案件不是轉給他任職的公司處理,而是交給警察調查,調查後再轉交社會局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裁處,但1個月內蘇姓男子沒有提出「再申訴」,現在要等委員待開會裁罰。
以前有一段時間,車站或商圈為了讓社會更溫暖,有人舉牌、敞開雙手給擁抱!
但這和「熊抱」可是大不同,警方說光是在一中商圈附近,1年性騷報案數平均2到3件起跳,想要討一個愛的抱抱,先搞清楚狀況!否則小心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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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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