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有一名賴先生控訴,到大賣場購物,卻遭到美容保養專櫃的店員,以免費體驗名義把他帶到巷子裡的小店面,就著昏黃的燈光,不明就裡簽下合約,分期付款買了19項產品,要價13萬多,而且刻意當場開封,甚至在瓶子上寫下他的名字讓他無法退貨,家人質疑他被設陷阱,投訴消保官求援。
賴先生不明究裡簽了約,一口氣買了19瓶精油及精華液等產品,在弟弟的陪同下要來退貨,與店員發生爭執,讓他們很不服氣!
當事人弟弟:「我大哥可能有問她說,那痠痛的部分有嗎?她說可以體驗。」
他說,9月6日當天,哥哥到大賣場買褲子,店員說可以解除痠痛,帶著他到50公尺外,巷子裡的專櫃去試用,卻鼓吹哥哥買產品,說得不清不楚,還藉著昏黃的燈光要哥哥簽下合約,一口氣買了19瓶的產品,分36期付款要價13萬多,而且當場拆封簽名,設陷阱讓他來不及反悔!
當事人弟弟:「開了我的,我放在你那兒,這樣算我的,但是我不能退。」
店員:「當下大哥簽寫分期單,然後分期公司他也有打電話給大哥照會。」
還好最後在消保官幫忙協調下,賴先生解了約、賠了2萬元了事。
消保官吳清宜:「等他沒拒絕之後她就開始幫他開瓶、幫他抹啊,然後有的就在瓶罐上面寫名字,而且消費者通常在寫的當中,他沒有注意到合約內容。」
消保官說這類訪問買賣糾紛層出不窮,九個月來申訴的14件,每個禮拜至少五通諮詢電話,大部分是美容保養品、書籍及網路補習,受害者以家庭主婦、學生及職業軍人居多,避免糾紛,一定要看清訂購單等合約內容,拿到正本,萬一有疑慮要解約得在七天內提出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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