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徐姓女子和從事房仲業的丈夫結婚後,懷疑對方外遇偷吃,因此找上仇姓徵信業者幫忙蒐集證據,前後一共花了51萬。徵信社提供了幾張男方上班的照片,並未抓到他偷吃,徐女一怒控告徵信業者詐欺。檢方調查後認為,仇男確實有跟監提供照片並回報狀況,只是沒拍到對方偷吃,因此予以不起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徐女指控,她懷疑丈夫外遇,在去年12月7日向仇男開設的徵信社徵詢,對方稱說可以拍到外遇資料,好讓她打離婚官司,因此和仇男簽約。沒想到自己前後付了51萬元,對方卻只提供幾張照片,也沒拍到丈夫偷吃的內容,加上仇男又避不見面,自認遭到詐欺憤而提告。
對此仇男反駁,他稱說有拍到徐女丈夫上班,也拍到對方懷疑的小三照片,但跟拍了1個多月,發現2人並無異常舉止,而且自己也把所有跟監拍下的照片和影片都提供給徐女了。而對方要求偷拍私密活動,仇男稱說礙於法規無法幫忙,但有購買設備讓徐女自己去處理,絕無對方所說的拿錢不辦事。
檢方認為,仇男確實有跟監徐女丈夫行蹤,只是沒拍到對方和女同事一同進出的畫面,加上設備費也是2人討論後徐女同意支付的,沒拍到徐女丈夫外遇就不能因此認定是仇男詐欺,因此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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