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去年發生女童性侵案,一名男子對女員工的5歲女兒施暴,不但剃光頭髮、甚至性侵得逞,檢警逮捕後向法官求刑20年,沒想到羈押期屆滿,法官竟然以20萬元讓他交保、限制住居,每星期必須到派出所報到三次,嫌犯晚間現身派出所遭到民眾臭罵,狼狽離開。
附近鄰居:「那小孩子很可憐,她出來,跟她媽媽講沒有用,跟對面那個阿姨求救。」
看看遭凌虐的女童原本亮麗長髮,卻被王姓男子整個被剃光,眼睛、雙手雙腳多處瘀青,簡直過去模樣判若兩人,女童去年九月慘遭虐待,施暴者是母親的主管,11月檢警接獲通報後依法起訴,明明求刑20年,但男子聲請具保停押,法官竟然也讓他重獲自由。
庭長蕭世昌:「羈押被告的期間已經予以一年,認為審及這個案件可能需要相當的時日,所以決定重保20萬元,並諭令限制出境出海。」
當時好在鄰居機警發現女童滿身傷痕,一度隱瞞受虐,王姓男子答應女員工照顧女兒卻對他百般凌虐,去年11月起訴後,今年2月、4月、6月以及8月分別延長羈押2個月,但如今被放了出來恢復成自由身,少了法律的約束力、只要按時報到,其他時間都不限制,萬一他又對其他人下手,或是反過來找尋受害母女這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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