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高雄一名駕駛開車當下,因為突然急性腦中風,導致車子失控衝撞機車,造成2死2傷悲劇,法官審理期間,這名肇事王姓駕駛是重度心衰竭病患,曾經就有動過心臟手術,醫生還提醒他注意,隨時有可能會下肢無力,沒有意識,法官認定他明知道自己是腦中風高危險群,還執意開車上路,高雄高分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5個月定讞。
目擊者:「他從很遠的地方,就已經追撞了。」
怵目驚心的車禍現場,2死2傷,因為肇事駕駛急性腦中風,突然失去意識,車子失控衝撞,全案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偵辦。
結果調出肇事王姓駕駛就醫紀錄,2011年因為心肌梗塞一度命危,做了心導管手術救回一命,2014年狀況又不穩,出現血壓飆高、下肢水腫,醫生認定重度心衰竭,還交代他可能隨時會失去意識,多注意一下,沒想到2015年7月開車出門,突然急性腦中風,撞車害了2條人命。
大同醫院健康中心醫師 楊鎮誠:「其實急性腦中風,這個就比較困難,因為它就是突如其來的。」
雖然急性腦中風有可能沒有徵兆,發生突然,但追究肇事駕駛的身體健康,早就亮起了紅燈,認為他本來就應該有自覺,不適合開車。
事實上目前只有第一次考駕駛,報考人提供基本健檢資料,頂多觀察外觀是否有缺陷,心血管疾病難發覺,職業駕駛才會每3年體檢一次,公家單位沒有強制力,只能靠駕駛自我約束,開車上路先確定自己身體沒問題,別存僥倖心態,到頭來害己又害人。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