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按照Google建議路線上班,發生事故職災不給付?一名劉小姐前年在台中朝富路上的火鍋店上班,途中發生車禍,向勞保局申請職災醫療給付,沒想到遭駁回,理由是沒按照Google建議路線行駛,劉小姐說,因為她都是走平時熟識的路徑,比Google建議的長約600公尺,多一分鐘,事後她提行政訴訟,法官採信劉小姐說法,撤銷原處分,勞保局必須給付職災醫療費。
當事人是一名劉小姐,當下被撞倒,左側髖部挫傷、頭皮損傷,送醫治療後向勞保局申請職災醫療給付,但遭駁回,只好提起行政訴訟。
勞保局:「(規定是)順道應經途中,當初這個個案,因為有問她那時候為什麼要走,她就很堅持說她要走到大墩七街的情況下,就是離她上班地點是越來越遠,以我們審查準則似乎不符合規定。」
陳小姐認為勞保局駁回理由太不合理,她說,租屋處在大墩路上,上班地點在朝富路的火鍋店,Google建議路線是要往東北方行駛,她只是按照認知的路線往反方向,走大墩七街接河南路就被解讀不符日常上班路徑。
彰化法院庭長王義閔:「她距離上班地點,其實跟勞保局建議的地點差距不大,行駛時間也沒有多少的差別,不能因為路線不同而說劉女不是去上班。」
事發在前年5月22日中午11點30分,劉小姐上班途中被車撞之後留職停薪一年多,在今年年初決定離職,事後提出行政訴訟,說法被採信,因為雖然Google建議路線路程短,但須穿越對向車道,相對危險,而且應該要納入社會生活經驗法則,法官撤銷原本處分,判決劉小姐贏了,可如她所期待的,獲得職災醫療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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