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今天表示,教育部預告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參加暑期夏令營的定型化契約,已逾兩年還未公告施行,依草案內容隨機核對10款活動,多達7成不合規定,應儘速施行管理。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暑期夏令營 6成業者活動開始後取消不得退費」記者會。
消基會指出,學生寒暑假參加營隊活動頻繁,消保處已於民國103年5月29日指定教育部為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教育部105年7月12日預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於寒暑假期間參加營隊活動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迄今逾2年,遲遲未公告上路。
但是消基會還是依據草案內容,上網隨機抽樣10款夏令營活動,進行3種退費機制內容比對。
首先是夏令營活動開始前學生任意解除契約時,上述草案第18點規定,開始前第2到20天內解除,要賠償營隊活動費用3成;開始日或開始後才解除或未通知不參加,要賠償100%;但是有7家、占7成的業者,對於消費者在開始前3天內取消卻不退費,比草案嚴苛。
其次是夏令營活動開始後,上述草案第21點規定學生於營隊活動開始後,得終止契約,也規範了不得請求業者返還已收取的報酬及其他已實施部分的費用的情況,並要依照草案規範的標準將費用餘額返還學生;但是有6家、占6成業者完全不允許退費。
再者,消基會還發現營隊開始後若遇上颱風,雖然高達9家、占9成業者可以退費,但是沒有詳列退費機制;只有1家業者在活動開始前後遇上颱風時,詳列退費機制,例如還沒開始全額退,開始前因天災順延、改期而不能參加,扣除手續費後餘額全退等,若是活動開始後遇天災提早結束,每減少一天活動,退學費1000元。
消基會認為,本次調查10家業者,就有7成的退費規定對比上述草案有輕重不一的違反情事,顯示仍有很多業者不清楚已經預告的草案內容,呼籲教育部儘速公告施行,藉此加強管理,讓消費者權益獲得保障;也提醒消費者報名時還要注意設備是否符合消防公安、水土保持規定,不要只了解退費機制是否合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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