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這名不想分手的陳姓男子,就用肉身趴在轎車擋風玻璃,穿越車水馬龍的大馬路,引起民眾注意,但是開車的不是女友,他就趴在車前被載走,行駛至少1分鐘,最後才停在路邊,這時坐在後座的陳姓男子的女友,打開車窗,大喊要店家幫忙報警,警方說,陳姓男子的行為,已經構成危險駕駛。

這一帶靠近學區很熱鬧,都是店家,目擊民眾說,橘色轎車從仁義街開出來,陳姓男子就趴在車前,還不斷大叫,轎車繼續開,直到便利商店前才停下來,行駛至少1分鐘,不過,當時開車的不是施姓女子,而是另一名男子。

記者徐敏娟:「轎車開到路邊停車,施姓女子打開後座車窗,大喊要附近店家幫忙報警,這個時候趴在車前的陳姓男子才自己下車也大喊要報警。」

目擊民眾:「一直大喊要我們幫他報警,一直在大喊,請別人幫他報警,他就手抓著,但是因為停車了,停下來了,他就把手機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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