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9日澎湖望安有一名消防小隊長,接到溺水報案馬上衝去救援,成功幫助溺水男子恢復生命跡象,英勇事蹟曝光後,卻反而受罰,因為小隊長救援當下沒穿制服,長官看到後要求他自請處分,但他認為自己只是把救人擺第一,向長官解釋,還被認為是在嗆聲。
隊員說自己沒申請處分 ,因為在第一時間盡力救人,認為如果長官要懲處請自便,接著就有人回從嚴議處,還說消防員出勤都要依規定著裝,引發爭議。
消防設備對每位消防弟兄來說,不論是打火、救水所有任務,都要在最快時間出動。而當天6月9日,澎湖望安鄉的網安口沙灘,一名59歲的劉姓男子浮淺不慎溺水,要不是身旁剛好有人幫忙CPR,消防隊員趕來接力救援,悲劇很可能發生。
不合服儀的蔡消防員在自己的粉絲專頁解釋,說救人一秒都不能等,自己是救護員了解時間的重要,也因為當天本來的救護班同仁外出安檢,自己內勤,突然獲報當然先出動,但任務成功沒獎勵 ,反倒因為服儀違規,解釋還長官誤解在嗆聲。
到底在救人救命趕時間下的狀況,先打點服儀還是要先出動,現在消防員們也討論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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