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同高中羽球隊是許多比賽常勝軍,不過,有媒體報導,指導教練蕭博仁有賣學籍等情事。蕭博仁今天說,能進球隊的孩子有一定水準與技術,不會賣學籍。
鏡週刊報導,曾有家長花新台幣20萬元,將學生送入大同高中羽球隊,甚至還能指名優秀球員作雙打搭檔,蕭博仁在某次到外縣市比賽時,拿沒有入住的旅館發票報帳,中飽私囊。
自由時報則報導,大同高中羽球隊選手幾乎都簽署獎金回捐同意書,只要奪牌,獎金需回捐給學校,從2016年起,至今回捐獎金已達162.73萬元。
蕭博仁上午受訪表示,能進大同高中羽球隊須具備一定實力,「長期以來是羽球界的建中跟北一女,沒最高水準絕對進不來」,表示球隊要囊括選手時,代表選手實力堅強,「一定是求之不得,絕對不會用這種方式讓你進到球隊」。
而學生到外縣市比賽時,拿未入住旅館發票核銷一事,蕭博仁解釋,當時到雲林縣比賽,他先訂了旅館,當賽程出爐後,因某位家長住家離球場較近,決定續住,不過,他因先代付旅館費用,所以才拿發票請款。
蕭博仁說,此事對整個羽球隊士氣打擊相當大,他要做的事情就是重整球隊士氣。校長莊智鈞受訪表示,目前教育局政風室已介入調查,配合調查結果處理,但在今年7月前,仍維持蕭博仁的教練職務,他坦言,蕭經營球隊近20年,非常盡心盡力,他堅信蕭在整個球隊經營、帶領上的清白,而此事讓蕭非常傷心、灰心。
至於獎金回捐,他說,過往有家長感謝學校在培育選手上有好成績,主動說要回捐獎金,後來就形成共識,「鼓勵大家自由樂捐,沒有強制性」,所有獎金也有造冊,並提供給教育局,「所有經費都用在選手跟相關器材、設備上」。
羽球隊家長後援會榮譽會長黃焜盛受訪時說,他在民國100年時擔任會長,後因孩子畢業,轉任榮譽會長,至今從未聽聞任何一位家長對回捐有意見,強調每筆金額都有寫在帳冊內,公開讓家長翻閱。(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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