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一直希望大陸看病,回台核退醫療費的手續能夠簡化,但這個問題,10年下來始終無解,最主要是健保局統計,每年申請海外傷病中,有7成是來自大陸,偏偏有不少都是詐領案,所以規定只有「緊急傷病」才能申請;甚至住院5天以上,拿回來的診斷書,還得經過大陸跟台灣2個機構驗明正身才可以;為求過關,台商只好在病名動手腳,譬如「感冒」就寫成「急性上呼吸道炎」。
台商王國安:「繳這麼多健保費,他可能3年用不到一次。」
超無奈,台商王國安說,要是不得已在大陸看個病,回頭要跟台灣申請核退,不一定拿的到錢。王國安:「它要是不符合緊急的一些原則,它是不能回來申請健保的嘛。」
就因為這樣,所以有聽過有人明明是感冒,卻寫成「急性上呼吸道炎」,都是因為申請不簡單。健保局人員:「忘了帶健保卡?還是怎麼樣。」
要準備的文件可多著呢,得先填寫申請核退書,而且一定要6個月內提出申請,舉凡大陸醫院的診斷書、收據正本、費用明細等,一張都不能少外,健保局再來審核,確定過關才會給錢。
遇到申請量大的時候,3個月時間恐怕跑不掉,這還只是一般小病而已。健保局人員:「小姐,妳的申請書。」
TVBS記者張靖玲:「如果是住院5天以上,那麼你的診斷書,還有收據,得經過大陸公證處公證,以及海基會檢證,2個關卡,才可以。」
健保局台北業務處專委李麗華:「5天以上,因為是金額比較大,要到大陸尋求名醫,當然是不可以啦,因為要符合緊急或不可預期。」
健保局說,前提一定要是緊急傷病才會受理,以門診來說,每次可以核退1600元、
急診有2500元、住院則是6800;但是以每年海外傷病申請核退案件中,有7成都是在大陸就醫,件數約1萬多件,總金額高達1.5億到1.6億。
健保局還發現,來自大陸詐領案還不少,才會設下重重關卡;只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台商爲捍衛醫療權,似乎也不得不在病名上,跟健保局大玩文字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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