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媽媽去年陪先生看病時,被保險業務員推銷購買儲蓄型保單,當時保險員還慫恿她說「沒關係就先簽名,日期和內容都還沒填」可以再考慮,沒想到簽名後果就是業務員擅自送件,還內容全填寫好,保單因此生效!
李媽媽徹底氣炸,她說當時她在醫院陪丈夫看病,保險員找上了她說可以幫忙儲蓄理財,沒想到才填個基本資料保單就生效了!
受害人家屬李媽媽:「今年1月的時候才知道銀行有自動扣款,我才知道我這些錢被他騙了。」
李媽媽說銀行帳戶被扣款後,才知道丈夫被保了保險,但細看保險單,被保人的簽名欄沒有壓日期,但日期欄卻清楚寫下這張表填寫時間點,卻是106年10月27日,可是當時他先生人根本在國外,不可能自填日期。
北市議員參選人(中山大同)連堂凱:「兒子不在國內才有機會證明這個日期不是他兒子填寫的,但現在退費造成匯率上的損失,誰來負擔又是新的爭議。」
李媽媽還說,保單內容是以美元為單位,年扣就是約台幣88萬6千多的保費。
北市議員參選人(中正萬華)陳孝威:「業務人員可能會對你非常好,永遠答應你一切的東西,但是記得你簽名跟日期,一定要自己簽的而不是業務員幫你簽。」
對此保險公司回應,強調客戶是主動投保而保單現在也自此無效,全數理賠,但客戶卻額外要求賠償26萬的「匯率差」業務不同意。
金管會則強調,這得回歸保戶跟業務員之間,因沒白紙黑字實在難舉證,沒想到只是簽名卻沒壓日期,爭議卻如同雪球愈滾越愈大。
◤Blueseeds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