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表示,電子票證未來也能在網際網路交易上使用,相關修正草案將於月底公告上路;而悠遊卡去年底申請發行記名式電子票證「數位付」,預計4月將上線試營運,未來也能用來網購。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月中預告電子票證應用安全強度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金管會銀行局主任秘書陳妍沂今天指出,由於預告後外界並未有修正意見,預計將在本月底正式公告上路。
陳妍沂表示,為了因應電子票證未來將使用於網際網路交易的需求,加上新興科技發展及運用趨勢,將逐步讓電子支付機構與電子票證發行機構管理法規的風險控管要求趨於一致。
而本次預告修正要點主要有4大方向,包括定義電子票證餘額及交易紀錄是儲存於發行機構端,或是電子票證端,並調整相關線上或非線上即時交易等用詞。
此外新增電子票證交易來源辨識性防護措施的安全設計,擴大民眾可以使用電子票證的場域;以此為基準修正的第7條規範,則要求用戶代號需要搭配密碼、圖形鎖、持有實體設備如行動電話,或是透過生物特徵驗證持卡人等方式,增加安全設計。
而參考國際標準,現行電子票證端末設備感應距離,則由現行的4公分、6公分及10公分以下,統一放寬至10公分以下。而提升未來擴大應用電子票證交易,則修改部分相關安全設計規定。
金管會表示,未來法規上路之後,電子票證可望在網際網路上也可以進行交易,目前流通的電子票證中,悠遊卡的記名式電子票證「數位付」已經在去年12月通過金管會核准,預計最快4月就可上線試營運,未來網路購物也能使用。
不過,民眾必須跟悠遊卡公司申請新的記名式卡片,現行的電子票證僅能在實體通路上使用。(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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