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公布市售魚蝦品質檢測及標示查核結果,檢測7縣市賣場通路所售包裝魚蝦60件的重金屬等項目,全部合格;僅標示有12件不合格。
行政院消保處去年11月下旬會同地方政府消保官及衛生局人員,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及基隆市等地的賣場、超市和量販店隨機購買冷凍魚蝦產品60件,進行品質及標示查核。
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說,基於海撈與養殖的安全考量不同,45件魚產樣品中的27件海撈魚檢驗項目為甲基汞、重金屬(鉛、鎘)、揮發性鹽基態氮、組織胺;另外18件養殖魚檢驗項目為動物用藥多重殘留、四環黴素、孔雀綠、揮發性鹽基態氮、組織胺;以上45件品質檢測結果全數符合規定。
至於15件蝦類,王德明說,養殖為主,少數為海撈,檢驗項目包含二氧化硫、動物用藥多重殘留、四環黴素、孔雀綠、揮發性鹽基態氮、組織胺,也全合格。
標示部分,有12件不合規定。王德明說,不合規定情況包含營養標示有6件、淨重標示有4件、品名標示有3件、須冷藏或須冷凍字樣標示有3件,以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標示事項,例如應標示保存方法、調理條件等有4件;以上有的樣品不合格狀況不只1種。
王德明補充,標示不合格樣品已請衛生福利部督導地方政府要求業者改正,台北市、基隆市、屏東縣並各有1件已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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