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去年向旅行社買行程到泰國旅遊,沒想到領隊沒先告知海域有水母,下水後女子被水母螫傷,後續行程也都不能玩,事後回台想申請補償,但來來回回一拖就是半年,女子認為旅行社誠意不足,求償3萬,旅行社表示金額落差太大,將會持續溝通。
王小姐指著腿上傷口,生氣控訴買旅行社行程,到泰國遊玩被水母螫傷就算了,但領隊沒事先告知,害她整個行程後來都泡湯。水母螫傷的傷口,像是小朋友齒痕班,發麻腫痛而且留下疤痕,王小姐指控,去年8月初買行程赴泰旅遊,第二日照行程到海邊玩就發現大批水母屍體,下水後就被水母螫傷,後續在泰國跟台灣陸續就醫,8月中送相關文件給旅行社求償,等到11月聯繫業務問後續說還要再等,到了今年1月都沒消息投訴旅行社,業務才主動說要補印章只能賠醫療的3千元,以及補1千多元的紅包,並且要簽下和解書,不過卻和王小姐求償的金額相差太大。
王小姐導遊認為沒有事先告知,才是最讓她生氣的點,不該只是實報實銷醫藥費,認為導遊也該負責,加上她覺得旅行社後續處理慢半拍,沒有誠意一拖就是半年多,王小姐求償3萬,旅行社表示,有多次詢問保險公司,會持續溝通確保旅客權益。
旅行社發言人廖先生則表示,所有款項進出需要去補申請理賠,支出款項也需要取得客人同意說,願意讓他們去補償這次的醫藥費用。因為海水暖化近來東南亞的確水母有明顯增加,旅遊也得更小心,消保官表示,消費者可以就現有證據資料,向業者提出賠償,有共識就可以和解,若金額談不攏就不能和解,先交調解委員會,再不行,就走民事訴訟,也提醒旅遊前雙方盡量溝通清楚,避免誤會產生,而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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