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公共運輸處17日公布,為體恤計程車運將朋友於新春過年期間服務的辛勞,今年臺北市計程車將實施春節加成。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自107年2月11日(日)零時開始,至2月20日(二)24時止,共計10天,每趟加收20元。期間計程車駕駛人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有春節加成,乘客可直接依計費表跳表金額支付車資。如司機未選取或仍使用舊表者,仍應依跳表金額向乘客收費,不得額外加收。

公共運輸處提醒民眾,下車前請記得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如春節期間民眾遇有駕駛人超收車資或拒載等情形,可向該處或警察機關檢舉,或撥打1999專線申訴,經查證屬實者,可依違反公路法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
實習編輯 劉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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