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各地方政府調整公告地價。國產署表示,租用國有非公用基地的承租人,若做自用住宅使用但尚未申辦適用租金優惠者,請儘速向出租單位申請,以享有地租5折優惠。
國產署表示,為配合各地方政府今年1月1日重新公告地價,國有非公用基地將按新地價計收租金。依行政院規定,公有土地的地租,是按公告地價的5%計收年租金,國產署在租約中已與承租人約明,當公告地價調整時,承租人應照調整的地租金額,自調整月份起繳納租金。
國產署指出,國有出租基地供承租人自用住宅使用者,租金優惠折扣數為5折,優惠面積上限為300平方公尺。各出租單位亦當就已享有自用住宅租金優惠的國有出租基地案件,按租金優惠折扣數及107年度公告地價,重新計收租金,並通知各承租人自107年1月起按新租金額繳交。
國產署提醒,承租人承租基地作自用住宅使用,若還沒申辦適用租金優惠者,請儘速向出租單位申請,以儘早享有好康。(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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