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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同性配偶的喪禮


發佈時間:2017/12/27 10:27
最後更新時間:2017/12/27 10:27

【鏡週刊報導】 2年前,祁家威針對同性婚姻保障議題聲請釋憲,大法官於今年做出解釋,宣告民法「未允許同性婚」違憲,消息一出,引起NHK、CNN、BBC等227家國際媒體關切,外媒稱此決議不僅是亞洲第一,更可能成為亞洲地區婚姻平權的領頭羊。

1986年,祁家威請求與男性友人公證結婚遭拒;1996年,許佑生與烏拉圭籍戀人於台北舉辦首場公開同性婚禮;2012年,釋昭慧法師為黃美瑜和游雅婷舉行台灣首場佛化同志婚禮;2013年,內政部承認跨性別伴侶吳伊婷、吳芷儀變性前的婚姻有效…一對對的同性戀人衝撞體制,以身試法,並非離經叛道,而是想向世人證明,相愛是人權,亦值得國家保障。而台灣亦可透過修法向世界證明,我們擁有自己的民主價值,和中國全然不同,通過婚平法案刻不容緩。

 

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11時,台北市辛亥路第二殯儀館,一場葬禮正舉行。靈堂上架設電視,螢幕中一張張亡者生活照滑動著,那是一名長髮、魁梧的男人,男人在遊行中吶喊;男人在陽台乘涼;男人在婚禮摟著自己的新郎,2個人笑得甜蜜。新郎是胡勝翔,隻身站在靈堂前,一身素縞,感謝男人這些年的照顧,盼最愛的人一路好走。他身體微微顫抖,哽咽地朗讀著祭文,努力不讓自己哭出來。

男人是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潘世新,今年5月23日結婚2週年當天確診罕病「脊椎巨大動脈血管瘤」,11月12日病逝台北和平醫院,胡勝翔在訃聞上得到了配偶的名分,得以出席家祭,然而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案尚未通過,訃聞上的配偶在喪禮相關文件,都僅能以「撿殮人」身分處理,這一日,距離今年大法官釋憲已經過了204天。

那些以愛試法的先驅者
第一次請求同性公證結婚:1986年,男同志祁家威請求與男性友人公證結婚,遭政府機構拒絕。
第一場同性公開婚宴:1996年11月,許佑生與烏拉圭籍伴侶葛瑞(Gray)於台北市福華飯店結婚。

 
第一次同婚釋憲:2000年9月,祁家威具狀聲請同性婚姻釋憲。2001年5月,司法院大法官決議不受理。
第一次連署《同性婚姻法》:2006年10月,立委蕭美琴提《同性婚姻法》草案,因賴士葆、王世勛等23名立委反對,該草案無法通過一讀。
第一次承認跨性別婚姻登記:2013年,內政部承認跨性別伴侶吳伊婷、吳芷儀變性前的婚姻有效。
第一次推動多元成家:2013年,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將「多元成家立法草案」送進立法院,10月立法院將該草案「婚姻平權與同性婚姻法制化的民法親屬」、「繼承篇部分條文修正案」一讀通過,將交付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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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法爭議

#同性戀#同志#婚姻#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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