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腳要快,消費券好康來了。「2017冬遊澎湖觀光遊客消費券」21日起開始兌領,凡非澎湖縣籍遊客,只要入境入住合法飯店或民宿3天2夜、2天1夜,可領新台幣1100元、500元消費券。
冬遊澎湖觀光遊客消費券今天由澎湖縣長陳光復、觀光局澎管處副處長謝文達與業界一起揭幕,自21日起至107年2月10日止,消費券可使用至2月12日為限,期間入境和入住合法旅宿2晚以上的非縣籍遊客都可申請。縣府一共提出1640萬元的消費券,每張消費券面額100元,共計16萬4000張,預估可吸引2萬名遊客。
陳光復表示,澎湖的觀光旅遊季,每到冬天幾乎都停滯,市區商家也有近半打烊,為了延續澎湖觀光旅遊的成長,吸引更多遊客到澎湖,今年首推冬遊澎湖觀光遊客消費券,期盼冬季能帶來更多遊客人潮,消費刺激活絡經濟,讓澎湖的冬天不打烊。
澎湖縣政府旅遊處長洪慶鷲表示,「觀光遊客消費券」,中外遊客可持身分證、護照、機、船票或入住證明等文件,在馬公機場、澎湖縣政府傳達室、澎管處遊客中心與澎湖地質公園中心兌換,望安和七美等離島委由公所與綠蠵龜遊客中心辦理,兌換領完為止,在澎湖境內合法的商家等自由消費抵用。
縣府旅遊處指出,澎湖已有超過有150家旅宿、餐飲、租車與伴手禮等商家,推出消費券抵用折扣優惠或贈品等,希望爭取商機。(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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