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民眾成為「雞婆第三者」,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表示,已完成草案,若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協助車禍案件鑑定、且成案的前提下,將發放1000元獎勵金,最快明年初能實行。
台北市長柯文哲9月29日在交通會報上曾說,目前沒有強制規定民眾必須裝設行車紀錄器,導致車禍案件常因影像證據不足造成鑑定困難,建議交通局研擬方案,鼓勵裝設行車紀錄器,若拍到肇事影像給予鑑定,就能領取獎勵金。
交通事件裁決所長蘇福智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目前已完成「鼓勵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影像資料輔助業務推動」草案,民眾未來提供影像協助車禍案件鑑定、且成案前提下,無論案件大小,固定發放新台幣1000元獎勵金。
蘇福智解釋,目前車禍鑑定案件7成影像來自馬路上監控攝影設備,行車紀錄器影像僅佔一小部分,有些案子甚至因監控畫面角度不足,僅能以物理碰撞關係、當事人陳述進行鑑定,往往淪為「各說各話」。
而現行影像獎勵措施,僅針對肇逃、刑事案件為主,並未納入一般車禍案件,因此希望藉由訂定獎勵措施,鼓勵民眾安裝紀錄器,除了保障自己權利,必要時也能主動提供、協助調查。
但也會設立機制排除二手資訊(網路下載影像),以原始影像擁有者為主,避免有心人士濫領獎勵金。
蘇福智指出,6日將把草案給交通局、警察局、法務局、財政局過目,若沒有意見將送法務局審查,若程序順利進行,將會計算預算金額,並申請動用第二預備金支付獎金,最快明年初就能實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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