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近期將完成法制作業,預定11月1日起,4歲以上乘客搭遊覽車應繫安全帶,但可能明年初才有罰則。
根據交通部修正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4歲以上乘客搭遊覽車,一律繫安全帶;若搭國道或公路客運,車輛行駛國道或快速公路時,乘客強制繫安全帶。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說,因相關罰則要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通過後,才有依據,新修正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實施後,會先加強宣導。
交通部同時也會請公路總局加強監督業者,是否落實乘客上車後,以影音或標示提醒繫安全帶,若未落實,可依公路法開罰新台幣9000至9萬元。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已預定這會期討論多位立委提案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交通部的版本也會一併納入,可望年底前通過,明年初實施。
根據交通部研擬的版本,業者若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遊覽車行駛於一般公路時可罰乘客1500元,遊覽車、客運行駛國道或快速公路時,可罰乘客3000到6000元罰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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