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雞店開在住商混合區,大樓住戶控訴擾鄰,自行蒐證,拍下顧客把騎車騎上人行道佔據,晚上10點多一直聞到難聞臭油味,事實上按照法令規定,速食店規模要在資本額2千5百萬以上,才要強制申報廢食用油清理流向,因此不到規模的店家,開門做生意只能自律,才能避免鄰居投訴檢舉。
為了買炸雞,機車騎士直接騎上人行道,民眾想要通過還得繞呀繞,但讓住戶更受不了的是,每晚都會聞到的臭油煙味。晚上10點40幾分還再排煙,排它裡面的油炸物,排裡面的臭油煙味道。
而類似會產生油煙的餐飲業,環保局其實有規範,像這間燒烤店,對於排煙設備很要求,從抽油煙沉澱、再淨化,光1台臭氧機就要200萬,不只是連鎖店,住家混和的小攤商更要注意。
鹹酥雞攤老闆說:「現在都幾乎啦,幾乎都每一家都有裝這個靜電抽油煙機,都比較沒有這個空氣污染的問題。」
除了排煙設備外,使用的油也很重要,除了油乾淨外,炸完的廢油也得經過特殊處裡。
鹹酥雞攤老闆說:「今天結束營業的時候,我們的廢油,另外的空桶回收。」
但其實依照廢棄物清理法,針對的業者中只有,總資本額2500萬的速食業,和250萬的加工食品業,以及客房數超過100間旅館業,需要強制申報廢食用油的清理流向,小店家會這麼「搞工」,其實就是怕影響住戶。
鹹酥雞攤老闆娘說:「對面也是商業區,也是有住宅區,所以我們做這個,設備都是OK的檢查都有通過的,所以住戶他們都很高興,不會影響我們這邊在做這個小生意。」
所謂和氣生財,小攤販在住商區求生存,儘管沒有法律規範,業者還是會自我要求,因為要是一個不小心越線,破壞和諧,檢舉電話接不完,想要繼續做下去,恐怕真的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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