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中秋節與雙十連假,台中市消防局加強執行防煊導,動員義消、婦女防煊導隊,進行施放煙火與居家用火安全宣導,並提醒業者勿販賣爆竹給孩童及單獨施放,避免危險。
台中市消防局長蕭煥章今天受訪表示,消防局各救災救護單位,即日起至今年10月10日期間,加強執行防煊導,在重要地標、醒目地點、公園河岸、廣場空地等處,包括宣導禁止施放天燈、購買爆竹煙火應查看合法認可標示,並遵造產品使用說明,正確施放。
此外,提醒民眾如有外出旅遊,應檢查居家用火、用電安全、確實關閉瓦斯開關,並拔去不必要的電器插頭,保障自身安全從自我做起。
蕭煥章提醒,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12歲以下兒童施放時,如無大人在旁陪伴,家長最高可罰新台幣1萬5000元;另禁止兒童施放如沖天炮等升空類、飛行類、摔炮類的一般爆竹煙火,商家如被查獲販售給兒童,可處3至15萬元罰鍰。(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