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輕生送醫急救,但家屬認為,家人在送醫之前就已經死亡,醫院沒有做到急救程序,卻還在事後收取上萬元醫療費,進而向健保署申訴,醫師也回覆表示,有急救就會產生醫療費用,反問健保署,難道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就不需要急救嗎?
傷患緊急送到急診室,第一線醫護人員要搶救的是一條人命,同時也在跟時間賽跑,即使傷患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並不代表救不回來。但即便如此,整個急救過程都已經產生醫療費用。
醫勞盟臉書PO文,有醫師收到健保署來函,病患家屬投訴親人輕生送醫,到院前停止呼吸心跳,醫師說死亡多時還急救,過程中沒向家屬要健保卡及任何費用,事後家屬卻收到通知,要求自費一萬多,質疑人都死亡,何來急救?是否院方程序出現問題?
健保署醫務管理科長許忠逸:「家屬質疑既然到院前死亡已經時間這麼久了,照道理來講醫院沒有必要再做急救,就算需要急救當天就會跟家人說需要健保卡跟繳費,但都沒有的這種認知,有很大的差距。」
事後醫師回應,病患到院時無呼吸心跳,但身分不詳、沒有家屬陪伴,依照流程急救處理,反問健保署,難道OHCA病患不須急救嗎?況且拿健保卡,並非醫師的醫療職責,即便與家屬,說法不太一樣,但就急診特性,一定是救人優先。
新光醫院急診醫學科教授王宗倫:「醫療的各種細節,是我們考慮的幾乎是唯一考量,那有關於後續跟行政相關,比方說有關於收費問題、健保給付問題,其實都不是我們首要考量。」
不管存活機率大不大,醫療人員先救再說,但也因家屬認知不同,導致各醫院急診部門呆帳比例是各部門最多,收不到錢,最後只能列入呆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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