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分析105年民眾申訴電視案件,以申訴廣告及新聞報導內容不妥最多,民眾對於廣告涉及性別議題及危害兒少身心健康最在意,新聞報導方面則是內容不實。
NCC今天公布105年傳播監理報告,分析廣播及電視媒體民眾申訴及違規受罰情形。
NCC表示,在申訴部分,NCC去年共受理4894件申訴,以電視申訴共4777件為大宗,占總申訴件數97.3%;在裁罰部分,105年NCC共核處廣電媒體62件,包括電視21件及廣播41件,違法類型以「節目與廣告未區分」居冠。
NCC分析105年民眾申訴電視案件,NCC說,以申訴廣告及新聞報導內容不妥最多,多數民眾對於廣告內容涉及性別歧視、物化女性等性別議題,或因血腥暴力、用詞不雅等而有危害兒少身心健康之虞時,特別引起民眾關注;至於新聞報導方面,民眾最為在意的是內容不實、偏頗不公的情形。
NCC表示,針對民眾反映對廣告內容的意見,已函請電視公(學)會通知所屬會員,請其選擇適當時段播出爭議廣告;新聞報導部分,基於維護媒體專業自主立場,NCC對於電視台題材選取、節目表現及時間安排等編輯自由,採取尊重立場。
NCC強調,為加強民眾、業者及NCC三方互動性,NCC正規劃革新民眾申訴流程,將朝向「公民與媒體對話平臺」目標邁進。未來在確保個資保護安全前提下,業者可透過此平臺即時處理申訴案件,民眾可查詢業者或NCC回覆內容。
NCC呼籲,廣電業者製作節目時,應兼顧視聽眾觀感,謹守法令規定,加強內部自律及編審機制,以免違法受罰,共創優質收視聽環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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