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線執法人員攔查可疑車輛,遇到用路人不肯乖乖配合稽查,甚至加速落跑,這時候警方到底該不該追上去,警政署最新公布取締作業程序,如果遇到只是交通違規的情事,警察不需要追窮不捨,只要確認違規情事和車牌號碼,事後逕行舉發;不過如果遇到可疑份子,依據員警經驗和專業判斷,進行積極式的尾隨追蹤,並同時回報勤務中心,請求支援。
伸腳踹警車,立即催油門落跑,警察已經發現他騎的是失竊機車,展開追捕。
不肯放棄,油門催到底,一路逆向追了10幾個路口,還一邊用無線電呼叫支援,直到最後,騎士和路人發生擦撞,警察撞了他的機車,順利抓到人,原來這名男子除了偷車,還是偷竊通緝犯。
員警:「瞄到有逃跑的跡象的話,會馬上通報勤指中心,隨時回報你的定點。」
累積2年警察資歷的鄭姓員警,靠著他的敏銳度,還有棄而不捨精神,這一回成功攔查到通緝犯,只是站在第一線,什麼時候該追車,什麼時候不該追,「警政署最新公布不服取締作業程序,如果是嫌疑犯,可以採取積極尾隨追蹤,同時向派出所回報請求支援,但如果只是一般交通違規,只要確認搜證到違規的情事,再依車牌號碼,事後逕行舉發就好,必須符合比例原則。」
高市交大警務員鐘大偉:「應本於經驗和現場判斷,視現場的情況來實施追緝。」
不服取締的用路人,警察到底該不該卯足全力追車逮人,警政署公布的執法SOP,對於站在第一線的員警來說,只能當作參考準則,追不追,一念之隔,波麗士大人們靠得是經驗累積,才能追捕到,另有刑案在身的罪犯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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