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驗屍被司機丟包嗎?地檢署公務車載檢察官到殯儀館之後,時間是傍晚4點,司機趕回地檢署打卡下班,北斗分局警方趕去接人,載著檢察官繼續趕往接下來的行程,跑了130公里;彰化地檢署表示,配合勞工一例一休,司機加班上限是46小時,不能超過,但是檢警執勤都是24小時,因此商請警方協助,載檢察官執行外勤工作。
車頂有警報器的是彰化地檢署公務車,載著檢察官到彰化殯儀館之後,檢察官和法醫下車進行驗屍工作,這時候另一台休旅車趕來,這是彰化警方的偵防車,休旅車上警方下車靠在車窗,跟地檢署公務車司機講過話之後,公務車調頭離開,因為時間已經傍晚4點,要趕回去打卡下班,不等檢察官。
彰化地檢署司機:「檢察官叫他先回去,因為超過上班時數會違反勞基法。」
檢察官和法醫完成這場驗屍工作,換搭警方的休旅車趕場,支援的北斗分局偵防車由偵查佐開車,從彰化殯儀館載著檢察官到彰基二林分院,彰化地檢署再回北斗分局,路程共開了130公里,這是地檢署司機趕打卡下班,把檢察官丟包嗎?
彰化地檢署檢察長黃玉垣:「因為我們實際司機人數相對其他地檢署較少,所以每個司機加班時數很容易達到46小時,才會造成本署人犯解送、檢察官外勤相驗這種窘迫的情況。」
彰化地檢署表示,配合勞工一例一休制度,公務車要5點之前回地檢署,超時要開罰,司法機關不能自己違法,但是檢方和警方執勤都是24小時,所以事先商請警方協助,目前沒有解套措施,未來警方恐怕還得充當檢方外勤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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