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正後將於明天(23日)開始生效,未來將開始實行「一例一休」,勞工最多只能連續上7天班就要休1天,但許多責任制的員工紛紛打電話到勞保局詢問,他們是否也適用?今天(22日)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在質詢時也提到則責任制員工,在條款內並沒有特別被「排除」,表示責任制勞工也是在「做7休1」規範中。勞動部部長郭芳煜也回應:「就這樣執行!」

根據現行的《勞基法》第84-1條,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但《勞基法》修正後的「一例一休」,勞工未來會有「休息日」跟「例假日」,並未特別規範排除上述「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因此責任制員工每工作7天還是必須休息1天。
勞動部部長郭芳煜回應,表示這次修法沒有特別討論到84-1條,「但如果對責任制勞工有幫助,那就這樣執行。」黃國昌則表示,希望勞動部可以多對外宣導。
◤音樂劇魔女宅急便◢
◤你的早餐吃對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