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火燒車奪走26條人命,檢方才證實駕駛蘇明成酒駕,新聞曝光後,有人認出來他原名蘇忠華,3年前開車載陸客團到花蓮時,在旅館性侵女導遊,他向法官供稱,當天酒喝多了,以為女導遊自願,法院不相信,上個月底二審判刑5年,蘇明成當時休假,這個月12日回來上班就發生火燒車事件,檢警不排除蘇明成不滿官司結果,買汽油上車,疑似縱火引發意外。
火燒車駕駛蘇明成不只酒駕,還有人從照片認出來,他3年前性侵女導遊遭判刑5年,判決書指出,蘇明成本來叫做蘇忠華,2013年10月開車載陸客團到花蓮這家飯店,蘇忠華跟女導遊預計環台7日,兩人首度合作,隔天就發生性侵案,蘇忠華疑似為了避嫌,因此改名蘇明成,蘇明成向法官供稱,當天酒喝太多,以為女導遊同意才會強脫對方衣褲。
被害人當時極力反抗向櫃檯求救並報警,同時向公司回報,但旅行社以「無法派人接工作」,希望女導遊不要報案,隔天被害人繼續帶團,後來跟著丈夫回高雄驗傷提告。
記者陳韻涵:「火燒車案駕駛原名蘇忠華,3年前曾經改名成蘇明成之後,又北上來到新東家,在民國104年9月到新東家任職,繼續擔任司機。」
紅珊瑚:「他之前的事情,我比較不清楚啦。」
官司沒定讞,遊覽車業者不知道駕駛有性侵前科,法院審理性侵案,2015年9月一審判刑5年,蘇明成轉職到紅珊瑚任職,今年3月18日民事上要蘇明成賠給女導遊90萬,蘇明成上訴後,6月24日被駁回,二審維持5年有期徒刑,2個星期後,他從回駕駛座載陸客團,19日發生火燒車意外,還被查出酒駕,連當時幫他打官司的律師,都覺得他很愛喝酒。
律師王政琬:「他開庭的時候都有酒味,我說你怎麼不尊重開庭呢,他說昨天晚上心情不好就喝酒。」
檢警不排除蘇明成不滿判決結果,在事故前喝下高濃度酒精,還曾與關鍵人物通話20多分鐘,種種關聯性讓人懷疑,是否購買汽油,藉酒壯膽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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