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慢性處方箋到藥局領藥,有免費贈品可以拿,但卻可能違法!過去有藥局為了吸引更多病患來藥局領藥,賺取藥品價差,曾推贈品,食藥署兩年前嚴格禁止,不過台北市現在有好幾家藥局遊走法律邊緣,把衛生紙、牙膏、牙刷等贈品放在櫃檯前,提醒病患離開時,可以拿藥廠送的宣傳品,藥師不會走出櫃檯,也不會親手交給病患,衛生局表示,藥局可能違反藥師法,最重可以撤銷藥師執照。
走進藥局拿慢性病處方箋的藥,藥劑師熟練的立刻配藥,但給藥離開大門前拿藥還能送贈品。
藥師:「我們現在拿藥都有宣導品,三選一,看要牙刷、衛生紙,還是2條牙膏。」
真的沒聽錯,換到另一家藥局,同樣有病患一上門就是開始詢問。
病患:「處方箋有送衛生紙嗎?」
病患說得很白,有贈品才要拿藥,近來台北市有好幾家藥局利用贈品吸引病患上門,而且疑似為了規避責任,藥師親手給藥後,只會站在櫃台內口頭講解,病患得自己帶走贈品,這種自助式的送禮方式,藥局說這只是宣導品。
藥師:「就是鼓勵民眾多來藥局拿藥,我們都有貼宣導品,這算是廠商贊助,再幫我們多介紹。」
藥局拿藥就能免費送,大多以牙膏、牙刷、衛生紙生活必需品為主,一次省下至少100元,藥局主要目的想招攬病患,因為主要營利是以慢箋的調劑費69元,以及賺藥品的健保和批發的差價,如果用量大可能進貨還會更便宜。
未送贈品藥劑師:「拿處方箋是來拿贈品的,這樣對藥師的觀感就非常非常的差。」
電訪衛生局食藥處:「送贈品會有違反到藥學倫理規範的規定,我們蒐證後會移交藥師懲戒委員會來處理。」
其實衛福部食藥署早在2013年就規定,藥局不得送贈品,這違反藥師法21條,輕則停業、最重廢止藥師證照。雖然病患大多樂得撿便宜,但用贈品攬客,而非以專業諮詢讓人信任,藥師形象恐怕大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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