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發錢!領18個月「10.8萬大紅包」補助申請資格一次看

勞動部發錢!10.8萬大紅包申請資格快看。(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勞動部補助10萬大紅包!勞動力發展署推動「照顧服務就業獎勵」措施,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照顧服務工作,協助民眾轉換職涯、重返職場,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並符合相關規定者,可依規定每月請領5,000元至7,000元就業獎勵,最長18個月,最高可領10萬8千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113年度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照顧服務業新登記的求才職缺就超過4.5萬個,為了要補實照顧服務產業人力缺口,並且促進失業勞工重返職場,勞動部自103年起推動照顧服務業缺工就業獎勵,提供每人最高10.8萬元的就業獎勵津貼。
勞動部指出,近3年運用就業獎勵措施協助超過3萬名失業勞工投入照顧服務業,其中屬中高齡失業勞工者佔比達53.3%,顯示透過這項獎勵措施有助於中高齡失業勞工投入照顧服務產業,且已成為該產業重要的人力來源。
勞動力發展署表示,透過「照顧服務就業獎勵」措施加速失業勞工重返職場、適應職場,也有助於補充照顧服務產業人力,讓勞工就業需求與產業用人需求相互銜接。
勞動部照顧服務就業獎勵津貼給付標準及期限:
- 獎助金額:最高新臺幣(以下同)10萬8,000元。
- 獎勵期限:最長18個月。
- 勞工合併領取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作業要點(缺工就業獎勵)之津貼,最長以18個月為限。
勞動部照顧服務就業獎勵津貼補助申請資格
- 失業勞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 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
- 非自願離職。
- 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另開新視窗]評估。 受僱於居家式、社區式及照顧機構等長照單位從事照顧服務工作之勞工,除須符合前項規定外,尚須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領有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或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照顧相關科(組)畢業。
- 雇主適用範圍
- 提供長期照顧服務法第9條[另開新視窗]所定居家式、社區式(指提供日間照顧、臨時住宿、團體家屋及小規模多機能之服務)或機構住宿式長期照顧服務方式者。
-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20條所定機構。
- 提供衛生福利部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巷弄長照站喘息服務者。
勞動部照顧服務就業獎勵津貼補助申辦流程
- 符合資格之失業勞工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諮詢,並發給照顧服務就業獎勵推介卡。
- 勞工受僱於符合規定居家式、社區式及照顧機構等長照單位連續達30日以上,且每月薪資不低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每月基本工資及符合相關規定,於受僱每滿30日次日起90日內,得檢附相關文件,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津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