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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不動產說明書 嫌惡設施、凶宅全攤陽光下

記者 葉郁甫 / 攝影 何佳陽 報導
發佈時間:2015/09/30 12:06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29 09:35

以往民眾買房時,最怕遇到房仲為了拚成交,刻意隱瞞凶宅,或是周圍的嫌惡設施、建物瑕疵,導致買方入住後才發現問題重重。內政部如今推新規定,要求房仲業者從10月1日起,得在不動產說明書上,詳細寫下標的物的周圍設施和房屋狀況,如果被發現不實,業者將被開罰3到15萬元。

房屋仲介vs.民眾:「他的室內空間其實非常大,因為公設比非常的低。」

開心看屋買新房,入住後才發現被噪音電桿圍繞,或是夜總會就在窗外打招呼,不愉快買房經歷說也說不完,大多是因為仲介有所隱瞞。

房屋仲介vs.民眾:「他的室內空間其實非常大,因為公設比非常的低。」

內政部推新規定10月1日起,房仲得在不動產說明書內,明列房屋3百公尺內,一切設施,上從公部門設施,例如警局、政府機關或是周圍商家 和公共設施,通通都得列出,另外傳統觀念中最避諱的兇宅,房仲想成交,也得一一 說清楚。

民眾:「對買的人來講是比較好啦,但對賣的人來講我想就是,就是會被砍價 (成交)時間會被拉長。」

但詳盡報告不代表能在說明書預告 房價走勢,也不能靠賣方片面敘述來矇混過關。

內政部不動產交易科科長陳啟明:「可以依違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23條的規定,給予(房仲)申誡,如果是不動產業者違反的話,我們可以依照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24條之2的規定,看情節處以3萬到15萬罰鍰。」

灰色地帶全被揭開,民眾多了保障,但房仲業者也開始頭疼,不僅買氣會受衝擊,夾層屋或工業住宅,恐怕從此沒人買,另外許多資訊政府沒主動提供,一一去函詢問的結果,就是作業時間,至少得多出兩週,新版說明書上路成效和影響,還有待買賣雙方一同檢驗。

TVBS網路新聞整理報導 未經同意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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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房仲#嫌惡設施#建物#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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