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北市一名14歲少女騎e-Bike闖紅燈撞死老婦人,讓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受質疑,北市府搶在中央前制定新規定。交通局宣布從10月1日開始電動自行車可以騎乘在河濱公園自行車道,但禁止行駛在人行道及自行車道,違者最高開罰600元。
81歲的周老太太撐著雨傘過馬路,沒想到剛走到路中央,被一名騎車闖紅燈少女直接撞上,年邁老太太住院3天回天乏術。這起車禍震驚社會,因為少女根本未滿16歲,騎乘的是只要使用悠遊卡就能租借的電動自行車e-Bike。
TVBS記者盧冠妃:「6月底的車禍意外就發生在中華路二段這個路口,意外發生之後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受到外界質疑,北市府現在重新制定"『使用規範』」
位在萬華的e-Bike租借站,意外發生後先掛上「暫停使用」,9月中更直接被撤站,北市沒了公營e-Bike,民營電動自行車出租依舊盛行。人行道上,人車爭道畫面時常上演險象環生。
TVBS記者盧冠妃:「YouBike騎在人行道上,有時候都要與人爭道,而電動自行車的時速高達2更危險。交通局10月1日起有新規定,未來電動自行車禁行在人行道跟自行車道。」
北市府自訂「管理辦法」不認同中央認定電動自行車是慢車,交通局要求電動自行車應比照摩托車行駛路線,禁止騎上自行車道、人行道,違者開法300-600元。推動初期唯一例外的是北市河濱自行車道,搶先中央一步,畢竟除了周老太太無辜生命,電動自行車類似意外頻傳 ,嘉義也曾有11歲男孩單獨騎電動自行車黑暗中逛大街,遭貨車直接撞上,制定嚴格規範,保護的是市民人身安全。
TVBS網路新聞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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