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誇張!竟然有如此大膽的嫌犯,專門到警察局行騙!這是一名30歲的男子,他透過警政署失物招領查詢系統,得知東港分局有現金1萬1千元招領,冒稱自己就是失主前往認領卻被警方拆穿,結果他竟然說,5年來用同樣的手法在全台得逞15次詐得現金40萬元。
穿著紅色上衣的男子走進東港分局,說要認領遺失的1萬1千元現金,他跟員警比手畫腳說自己是3月22日在南州糖廠掉的,機警的員警問他現金是不是成疊對摺,還有一條橡皮筋捆綁兩圈?他不假思索馬上說沒錯,原來這是員警胡謅的,因為被拾獲的現金是擺在皮包裡根本不是從口袋掉出來的,聰明的員警當場拆穿他的謊言,他臉色大變才坦承自己冒領,還說5年來已經在全台冒領過15次得款40幾萬元。
員警:「103年3月1日到4月1日在這,我們屏東縣所有(招領)都在這。」
警政署的失物招領網站,註明了拾獲的日期、地點,物品名稱或現金金額,但不會詳細標明特徵,為的就是避免有人冒領,沒想到,前科累累的嫌犯,5年來看著網站上的訊息,到北中南各地警局,成功冒領15次,警方問他,怎會如此大膽到警察局還敢撒謊?他竟然說想試試看自己能不能騙得過警察,到底是他太刁鑽?還是員警警覺性太差?現在到處冒充失主的他,要被依偽造文書、詐欺和侵佔罪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