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發生給錯藥事件!一名婦女月經一個月來兩次,到婦科求診,醫師開給她賀爾蒙用藥,結果護士搞錯對象,把用來墮胎的RU-486第二劑子宮收縮藥,拿給婦人服用,造成婦人子宮劇痛,針對此事,院方表示,是給錯藥但不會造成傷害,不肯道歉。
縣議員金介壽︰「你把要給別的病人的藥,拿給另一個病人吃,給錯藥,要負責啊。」
議員會這麼激動,是因為事件發生過了一天,醫院還不肯正式道歉。婦人說,她昨晚痛得睡不著,因為原本只是月經不正常,吃的卻是用來墮胎的RU-486第二劑,子宮收縮藥。服錯藥婦人鄭雨芹︰「護士把墮胎藥第二劑,子宮收縮藥拿給我吃。」記者︰「你吃了以後有哪裡不舒服。」服錯藥婦人鄭雨芹︰「就子宮收縮很厲害,很痛,他們說會幫我打止痛針,但我想我為什麼要莫名去承擔這種痛。」
婦人心有餘悸,她說還好給錯的不是RU-486第一劑,否則懷孕了不就沒了?事實上,醫師開給她的是賀爾蒙用藥,坦承護士給錯藥,但院方強辯,子宮收縮藥也有療效,沒有傷害。服錯藥婦人鄭雨芹︰「他就說他只是沒有開那麼強的藥給我吃,只是開比較輕的,因為我的症狀也是可以吃這種藥。」
一句道歉都沒有,婦人報警、也請來衛生局勘查,藥劑師資格、處方簽都沒問題,問題在於護士。服錯藥婦人鄭雨芹︰「是不是護士小姐不能給病人吃藥,因為護士沒有藥師執照,是不是,請問醫師,是不是。」婦產科醫院院長柯瑞祥︰「在行政上應該是不行的。」
現在拿了該吃的藥,婦人說她也不敢吃了,如果院方沒有誠意道歉解決,那就法庭上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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