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議長張宏年日前行文給市政府,建議發給里長公務停車證遭交通局拒絕,但過不久市府卻接受某立委的意見,決定著手研擬發放里長停車證的可行性,這個舉動讓台中市議會感到不受尊重,認為市政府大小眼。
在台中市路邊停車許多路段都要收費,但是經常為民服務奔走的里長需不需要繳停車費呢?台中市議會議長張宏年日前行文給市政府,代為提出發給里長公務停車證的建議,卻遭交通局直接回覆拒絕,但相隔不久,議會卻發現,台中市一位立法委員同樣也向市長胡志強提出這項要求,這回市府同意了,讓監督市政的議會直覺,面子掛不住。
台中市議長張宏年:「我們監督單位給你建議的事情,你把我們打回票,事隔沒有多久,怎麼市府又忽然說要發這個證,難怪那些里長遇到我們議員都罵,說跟你們這些議員反應都沒用啦。」
台中市交旅局長林良泰:「免費停車證裡面都是從嚴解釋的,也一直很擔心如果從寬解釋的時候,可能會造成很多停車格會被這些車輛所佔據,但是市長所做的決策,我們一定要努力來照辦。」
換個角度看,無論是哪個層級的民意代表,出面爭取為民服務的里長能免費停車是好事一樁,但台中市路邊停車格,一般民眾停車每個小時至少20元,或選擇購買600到1200元的停車月票,現在市府著手研擬發給214位里長公務停車證,使用期限4年,換成一般民眾要購買4年停車月票,總計要5萬多元,里長4年停車都不用錢的話,市庫等於少收1千多萬停車費,未來如果連鄰長或其他公務相關人員也要求比照辦理停車證,該怎麼辦,一想到這交通局長頭皮就發麻。
台中市交旅局長林良泰:「如果每一位洽公的人都需要一張免費停車證的話,我想也不是市民所樂見,以市府立場我們會嚴格把關。」
讓位民服務的里長4年省下將近6萬的停車費,民意代表不會表達反對意見,但是看在一般使用者付費的民眾眼裡,難免有其他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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