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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陳進興妻舅張志輝 殺人投案6小時

記者 金汝鑫 鄭勝為 蔡名倫 台北桃園 報導
發佈時間:2005/01/27 20:5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去年10月27日晚上,TVBS接到自稱是陳進興的妻舅,「張志輝」男子來電,表示他殺了人要投案,為了確定真實性,TVBS前往桃園查訪,在這名男子一再跟換見面地點下,從中壢換到內壢,確定了這名男子就是張志輝,而他最後選擇到台北的刑事局,向警方自首投案,一起來看整件事情的發展經過。

27日晚上8點多,TVBS接獲一名自稱是張志輝,已經犯下殺人罪的男子,人在桃園中壢的觀光夜市。記者:「你現在人在哪裡?我到了中壢觀光夜市。」張志輝(2004.10.27):「好,我等一下過去看你。」

這名自稱張志輝的男子,警覺性相當高,他懷疑有警察在附近,不願露面,開始更改碰面地點。張志輝(2004.10.27):「你旁邊怎麼會有警察?」記者:「旁邊有警察?」張志輝(2004.10.27):「對。」

記者:「你說我車上嗎?」張志輝(2004.10.27):「不是車上,是在你們車輛附近。」記者:「我們前後有警察埋伏,你確定嗎?」張志輝(2004.10.27):「當然確定,我有看到警察,因為我之前在中壢酒店上班,我們都會記警察車牌,等一下我們換個地方,我會重新找個地方。」記者:「不要太久好不好?」張志輝(2004.10.27):「我知道,我了解。」

一連6通電話,從中壢改到內壢一處偏僻巷道,晚上11點多終於現身,我們看到一名身穿紅衣的男子,瘦小身材、小平頭,戴付眼鏡,這名男子確定就是陳進興妻舅,張志輝。

記者(2004.10.27):「在那邊,人在那邊。」張志輝(2004.10.27):「現在人在車上,女的。」記者:「你不是說是男的?」張志輝(2004.10.27):「那是我騙你的,因為我不可能跟你說我殺的是女的,還是我女朋友。」記者:「女朋友還活著嗎?」張志輝(2004.10.27):「(搖頭)。」

在張志輝轎車上,看到驚悚的一面,凌晨2點20分,張志輝向刑事局投案,一步又一步,張志輝走得沉重,要為他犯下的殺人案,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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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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