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買東西要小心!高雄一名婦女開學了想為孩子分期付款買課外補充教材,因為契約標示不明,引起付費爭議,婦女想把書退還,但業者拒絕接受退貨。消保官認為,這家出版社「資優書局」違反消費者保護法。
李小姐為孩子訂購了一套數學課外書籍,原本是要讓孩子快樂學習,沒想到卻換來一肚子氣。消費者李小姐:「4200乘以12期,付了訂金應該剩下11期,可是餘額又是12期,書也完全不對,給我們的書和送來的完全不一樣。」
一套書分12個月繳清,明明已經當面付過一期4200的訂金,沒想到拿到契約書,居然還要繳12期,等於要多繳1個月的錢,而且書也不對,消費者7天內照地址退書,沒想到書商就沒有下文,時間一拖,超過7天退貨期,業者不給退。出版社業者:「中和是我們的客服部,那個地方是公司的業產,但是已經變賣拍賣了,但是總公司的地址沒有移動,每本參考書後面都有寫啊!」
地址換了沒收到退貨的書,卻把責任推給消費者,消保會率眾抗議。台灣消保會秘書長呂英瑋:「地址也改了,原本的電話變成傳真,也不通知消費者,這是服務嗎?」
消費者和業者沒有共識,分期付款買東西,不只契約要清楚,還要仔細分辨不負責的廠商。
◤人氣精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