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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泰英求刑16年後 6千萬天價交保

記者 余志榮 張家齊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3/06/07 06:4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中華開發董事長劉泰英因為背信、貪污等罪嫌遭求刑16年,移審院方後,破天荒的創下我國司法紀錄,法官當庭裁定天價的6千萬元交保候傳,並諭知不得干擾證人。劉泰英的親友迅速在一個半小時之內,湊足6千萬,全部都是現金,劉泰英終於在晚間1點50分完成手續步出法院,結束四個月的牢獄生活。

凌晨1點50分,走出台北地方法院,這是中華開發董事長劉泰英,四個月來第一次呼吸到牢獄之外的新鮮空氣,而代價,則是破紀錄的天價6千萬交保金。

對於司法,人稱泰公的劉泰英說自有公道,但天價保釋金,他也嚇了一跳。劉泰英:「我也不曉得要那麼多啊!我也覺得很奇怪,也很難過啊!嗯,當然很沉重啦,因為我認為應該是飭回啊,不應該有任何金額的交保。非常感謝各位的關心,我還是相信司法,希望司法能夠還我清白啊。」

晚間九點開庭,到11點45分,檢辯攻防結束,審判長林銓正裁定,六千萬天價交保,並不得干擾證人,否則將構成再度羈押的條件。自此法院內外,親友們籌錢的電話此起彼落。 劉泰英委任律師鍾永盛:「總共六千萬要交保啊。」劉泰英親友:「現在你那邊多少,趕快湊一湊啊。」

而劉泰英的公子也前來算鈔票、接老爸,一個半小時內就完成一般人眼中的不可能任務 。鍾永盛:「合起來多少,大家來湊啊!」

審判長認為,劉泰英有犯罪的情節但無羈押的必要,根據他年收入一千萬、存款7000萬元、名下不動產1.2億元、子女成年和配偶存款也達7千萬,參酌資歷和地位,做出6千萬天價裁定。

不過庭上檢辯雙方攻防的開端,從審判長批判檢方起訴書為送達被告手中,和製作粗糙開始,不但被批成「亂七八糟」,長期偵辦下的結果,除了讓院方感到失望外,也質疑送件時間挑在假期前一分鐘有無另外動機。

只是,檢方粗不粗糙,劉泰英不是很介意,坐上專車,沒有回家、先進了晶華飯店,助理從頭到尾拿著名牌皮包遮住劉泰英,而中華開發代理董事長陳敏薰早已準備好熱騰騰的豬腳麵線,在飯店房間門口接風,去除楣運。

約兩個小時後,凌晨三點五十分左右,兩個人在助理陪同下一同離開晶華酒店返回劉泰英住處,只見劉泰英在大雨之中慢慢走進好久不見的家,十分鐘之後,一襲白裝的陳敏薰離開,一名助理還是拿著名牌皮包遮住陳敏薰,鏡頭上看見陳敏薰顯得輕鬆和助理有說有笑。由於開發金董座之爭日趨白熱化,兩個人在這短短幾小時中的互動,引人關注。

#劉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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