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藥後開車「藥駕」恐涉公共危險罪!最重判3年 食藥署示警9類藥影響駕駛

  • 編輯:伍芸彤
  • 發佈時間:2026.10.28 16:14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28 16:14
將網站加入你的 Google 偏好搜尋來源,更容易搜尋到喜歡的內容
感冒藥、安眠藥、肌肉鬆弛劑等藥物可能引發嗜睡、頭暈等副作用,影響駕駛能力,增加交通事故風險。(圖/TVBS資料畫面)

感冒藥、安眠藥、肌肉鬆弛劑等藥物可能引發嗜睡、頭暈等副作用,影響駕駛能力,增加交通事故風險。(圖/TVBS資料畫面)

過去曾發生駕駛人服用感冒藥、安眠藥後,因精神恍惚開車上路而發生車禍,在警方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時呈現陽性的情況,藥駕已成為不容忽視的公共安全議題。衛福部食藥署提醒,部分藥物可能引發嗜睡、頭暈、注意力不集中等副作用,影響駕駛能力、增加交通事故風險,服藥後應避免駕車。

安眠藥、感冒藥都要注意!9類藥物恐影響駕駛能力

食藥署指出,部分藥品服用後可能造成嗜睡、反應時間延長、眩暈、肢體協調失衡或視力模糊等症狀,進而影響駕駛能力、增加事故風險。常見可能影響行車安全的藥品,包括安眠藥、麻醉藥、散瞳劑、肌肉鬆弛劑,部分降血糖以及降血壓藥、部分止痛藥及感冒藥、抗組織胺藥、抗焦慮藥、抗憂鬱藥及抗精神病藥等。

為協助駕駛人評估用藥後是否適合上路,公路局製作「常見用藥安全駕駛指引」,整理可能影響駕駛能力的藥品類別,並提供用藥後的自我檢視方法,包括是否出現嗜睡、疲勞、頭暈或視力模糊等症狀,供駕駛人評估自身狀況。

食藥署強調,持續透過官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及臉書粉絲專頁等管道宣導用藥安全,也請藥師、藥劑生等相關公協會協助提醒藥事人員,在提供用藥指導時,主動告知民眾藥品可能對駕駛能力造成的影響。

食藥署呼籲,民眾領藥或服藥前,應先確認藥品可能產生的副作用及注意事項,若服藥後出現嗜睡、頭暈或其他不適症狀,應避免駕車。若行駛途中感到身體不適,應立即將車輛安全停靠路邊,並改搭大眾運輸、計程車,或請親友接送,以確保行車安全。

藥駕恐涉公共危險罪 可能面臨刑責、罰鍰

此外,刑事局提醒,因藥物副作用導致的「藥駕」雖不等同於毒駕,但若藥物已嚴重影響駕駛能力,導致無法安全駕駛,甚至發生事故,仍可能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依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肇事造成死亡或重傷,則可能面臨更重刑責。另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相關規定,藥駕還可能面臨罰鍰、吊扣或吊銷駕照,以及車輛當場移置保管等處分。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