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過世還有房貸怎麼辦?律師揭關鍵 遺囑寫「這句」少爭議

過戶根據是遺囑,交待清楚交由誰還貸款,即能避免爭議。(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子女繼承父母仍在繳房貸的房子,要先「清貸」才能過戶?專家表示,不完全對!更重要的過戶根據是遺囑,交待清楚交由誰還貸款,即能避免爭議。
房貸換誰還?這個最根本
不少人以為,父母把名下房子留給子女,如果房子還有房貸,就必須先把貸款全部清償,子女才能繼承、辦理過戶。但律師蘇家宏表示,法律原則並不一定如此,真正重要的是,遺囑人最好事先把「房子」與「房貸」的處理方式寫清楚,避免日後家人產生爭議。
房子給子女 房貸責任也要說明
蘇家宏指出,如果要把房子留給某一個人,而且對方是繼承人,房貸涉及的是債務關係。房子本身則是作為擔保的抵押物,兩者並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
他表示,房貸是買房者與銀行之間產生的債務,而相關債務由全體繼承人共同繼承,並要負連帶保證責任。因此,不能只在遺囑中寫「這間房子給某個子女」,卻沒有交代房貸要由誰處理。
遺囑寫越清楚 日後越少爭執
蘇家宏建議,如果父母希望將一間仍有房貸的房子留給特定子女,最好在遺囑中清楚說明,例如明確交代「房子給他,房貸由他處理」,讓房產與貸款的安排都清楚呈現。
他提醒,若遺囑沒有寫清楚,日後可能出現不同解讀。例如有人認為「媽媽把房子給我」,卻認為房貸應該由大家一起負擔,進而產生家庭爭議。
因此,訂立遺囑時,不只是寫明「房子留給誰」,連房貸等相關安排也應盡可能交代清楚。蘇家宏認為,內容寫得越明確,未來的爭執點就越少,也能減少不必要的糾紛,避免影響家人之間的感情。
◎ 諮詢專家/蘇家宏律師
原文請見:媽媽把房子給我 未清房貸由誰還呢?律師:遺囑少寫了「這句」糾紛理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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