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錢了!勞動部補助連2筆「最高6萬入帳」申請條件一次看

  • 記者陳昫蓁責任編輯編輯組
  • 發佈時間:2026.09.12 14:4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12 14:40
勞動部補助連2筆「最高6萬入帳」申請條件一次看。(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勞動部補助連2筆「最高6萬入帳」申請條件一次看。(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因應我國人口高齡少子化,為支持勞工退休後重返職場再就業,並鼓勵事業單位留用屆齡員工傳承經驗,勞動部放寬「五五就業促進措施」資格條件,提供勞工獎勵最高6萬元,並延長「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受理期間為全年皆可受理。

勞動部五五就業促進措施放寬

為提升55歲以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參與,鼓勵重返職場發揮自身智慧與經驗,勞動部自113年起推動「五五就業促進措施」,透過就業獎勵鼓勵勞工持續於勞動市場服務,及鼓勵雇主推動職場支持輔導,優化職場環境,114年已獎勵近5,000人重返職場,協助近1,500名勞工優化工作環境及條件。

 為提升措施執行成效,並考量現行勞動市場職缺工時多樣化,及彈性工時將有助於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持續留任,勞動部修正「五五就業促進措施」4項資格條件:

一、因應調降勞工工資門檻,鼓勵勞工積極投入職場,55-64歲及65歲以上部分工時者,工資分別達最低工資之1/3、1/4即可請領獎勵,分別獎勵3,500元及2,500元

二、將領取就業獎勵所需的受僱期間由90日縮短至30日,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後滿30日即符合獎勵資格,大幅強化重返職場誘因。

三、放寬勞工從事職缺不再限於不定期契約,納入「定期契約」以增加就業選擇

四、最後為鼓勵勞工於非自願離職者仍能積極求職,符合本措施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後,如有遭雇主非自願離職等情事,得免重新計算失業3個月資格。

勞動部補助申請條件、方式

一、申請條件

  1. 離開職場連續達3個月以上之年滿55歲以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
  2. 離開職場連續達3個月以上之年滿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

二、申請流程

  1. 勞工向公立就服站辦理求職登記,並開立推介卡。
  2. 勞工經公立就服站推介受僱於同一雇主連續滿30日,且符合相關獎勵規定,並依法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3. 於連續受僱每滿三個月之次日起90日內,得檢附相關文件,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獎勵。(一個月以30日計算,未滿30日部分不予核發)

三、申請文件

  1. 就業獎勵申請書及領取收據。
  2. 身分證明或居留證明文件之影本。
  3. 工資證明文件影本。
  4. 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5. 同意代為查詢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資料。
  6. 其他規定之文件。

四、給付標準及期限

依下列基準核發,每人最高發給6個月:

  1. 全時工作者,每月新臺幣1萬元。
  2. 部分工時工作者,金額如下:
  • 每月工資達每月最低工資數額之二分之一,每月5千元。
  • 每月工資達每月最低工資數額之三分之一,且未達該數額之二分之一,每月3千5百元。
  • 每月工資達每月最低工資數額之四分之一,且未達該數額 之三分之一,每月2千5百元。

勞動部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延長

另外,在鼓勵企業留用人才方面,「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成效顯著,114年補助高齡勞工人數已超過2,500人,為回應事業單位需求及鼓勵事業單位積極留用,勞動部將受理期間由原定的2個月延長為全年12個月皆可受理,達成申請便利性。同時本次修正同步優化了相關配套,包含明確化繼續僱用比率計算基準,讓雇主更易於理解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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