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法研正取生涉偷拍遭判刑!錄取資格遭撤銷 備取1遞補上榜

  • 記者萬紹安
  • 發佈時間:2026.08.29 10:16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9 10:16
台大法研所備取一錄取。(圖/Google map)

台大法研所備取一錄取。(圖/Google map)

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競爭激烈,備取生過往鮮少有機會因正取生放棄資格而遞補,不過台大近日公布碩博士班缺額遞補公告,其中法律學系碩士班丙組(主修民事法學)罕見有1名備取生遞補,引發討論。

據報導,原本正取第17名的胡姓學生,因大學期間涉及偷拍案件,遭台大取消入學資格,才讓備取第1名學生遞補上榜。

大學期間2度偷拍女同學 遭警方查獲

據《CTWANT》報導,胡姓男子過去就讀台北大學法律系,2024年12月9日及同年12月25日,分別在法學院4樓及2樓尾隨女同學進入廁所,並持手機穿過廁所隔板下方縫隙偷拍,兩次都遭女學生當場發現。

其中第2起案件,女學生因不久前才發生偷拍事件,已提高警覺,發現手機伸入隔板下方後立即呼喊,胡男當場遭抓包。警方後續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胡男曾跟隨女學生進入廁所。

今年8月判刑3個月 可易科罰金9萬元

案件經檢警偵辦後,胡姓男子認罪,新北地檢署去年2月偵結起訴;新北地院審理期間,胡男分別與兩名被害女學生達成和解、調解。

法官今年8月22日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胡男3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

台大依招生簡章撤銷資格 備取1遞補

台大此次則依《國立臺灣大學115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注意事項第16點辦理,若錄取生在入學前有重大行為偏差,經查證屬實並經招生委員會決議,台大得撤銷其錄取資格;遭撤銷資格者若不服,也可在規定期限內提出法律救濟。

對於此次事件,台大僅表示,因涉及考生個人資料,無法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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