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護理師藏診所樓上!律師給陳幸妤3建議:不用抓姦在床也能告

  • 編輯邱子嘉
  • 發佈時間:2026.08.17 17:2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7 17:27
前總統陳水扁之女陳幸妤與醫師趙建銘離婚開撕。(圖/TVBS)

前總統陳水扁之女陳幸妤與醫師趙建銘離婚開撕。(圖/TVBS)

前總統陳水扁之女陳幸妤證實與醫師趙建銘離婚,多年的婚姻內幕因而成為近期關注焦點,而她今(17)日再透露當初趙建銘曾哭訴名下無房產,要求將房子贈與給他,結果事後卻驚覺趙建銘以趙母名義買下診所樓上的房產,疑似用來安置護理師許芊芊,並直言自己最氣的人還是許芊芊,但無奈苦追5年仍難拍到關鍵證據,希望許的老公趕快把她帶回家。對此,律師陳君瑋發文給3點建議。

可以提離婚+損害賠償 應與許的老公共同出擊

對於陳幸妤再度指出種種不滿,律師陳君瑋在臉書發文指出,「若趙建銘不想變成王力宏2.0,就應該與陳幸妤談判」並列出3點建議。

陳君瑋表示,雖然陳幸妤抓不到出軌的證據,但許芊芊住在診所樓上,如果有其他證據或合理懷疑,趙與許同居一室,已經構成「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賠償」。也就是大老婆要跟小三求償,不需要抓到老公與小三性行為或親暱的照片,只要兩個人共處一室過夜,法院就可以綜合判斷,判賠。法院的看法是:男女逾越一般朋友正常交往分際的行為,而且已達到破壞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幸福,且情節重大的程度;民法第195條第3項所保護的是「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就可以判賠。

陳君瑋續指,法律上要抓小三的確不容易,有時候甚至會跨越紅線,自己反而落入侵害個資的狀況。因此,他建議陳幸妤應該與許的老公共同出擊,如果陳幸妤與許的老公有聯繫方式,不妨可以「資訊交流」、「證據互通」,此時會增加法官的心證,判賠機率高,判賠金額更高。

不想變王力宏2.0 趙建銘就應與陳幸妤談判

最後,陳君瑋說明,因為診所掛在趙建銘名下,對於陳幸妤經營診所很不利,若趙建銘缺錢可能會直接賣了房子。此時陳幸妤可以談判條件如下:「你把房子移轉登記給我,我就不繼續爆料你的風流韻事,甚至不提告或撤告」。陳君瑋舉出前車之鑒,王力宏與李靚蕾就是最好的例子,王力宏也因此在華人圈一蹶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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